展柜6: 硝石代币与私人铸币
尽管硝石代币最为人熟知,但私人货币的应用范畴是则更为广泛。矿业领域中也存在类似代币,例如在科亚瓦西(Collahuasi)铜矿,或在洛塔(Lota)的施瓦格煤矿公司(Compañía Carbonífera Schwager)中使用矿业代币。此外,这一制度还被应用于庄园和乳制品厂,如费德里科·埃拉苏里斯庄园(Hacienda Federico Errázuriz)和圣维森特乳业(Lechería San Vicente),以及其他生产领域,包括铁路行业和捕鲸业,例如瓦尔迪维亚科拉尔捕鲸公司(Sociedad Ballenera de Corral)所使用的代币。
到19世纪末,这一制度开始受到强烈批评,因为这些代币并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。实际上,工人只能在公司自营的职工超市、商店或服务设施使用这些代币,而且往往以较高价格消费,无法在国家其他地区流通。随着1924年智利首批社会立法的通过(在阿图罗·亚历山德里政府期间),以代币或任何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被正式禁止。这一禁令随后在1931年《劳动法典》中得到进一步确立,该法典是在卡洛斯·伊瓦涅斯·德尔坎波将军执政时期颁布的。
